扬风互联数据库服务协议
甲 方 :购买申请方
乙方:扬风互联
(扬风互联运营商http://www.2014idc.cn)
第一条 合同项目与定义
感谢您选择扬风互联的数据库服务。
本服务条款是扬风互联与您就数据库(含MSSQL及MySQL数据库)服务的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可通过签字盖章、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服务条款,且一旦您使用了扬风互联的数据库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全部约定内容。
请您认真细致地阅读以下的扬风互联数据库服务条款。若您对本服务条款的条款有疑问,请联系扬风互联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咨询。若您不同意本服务条款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条款,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在以下条款中,“用户”是指租用扬风互联数据库建立独立WEB站点或进行INTERNET的应用开发和服务,并接受相关技术及网络支持服务的个人(包括自然人、个人合伙和个体工商户等)或者单位(包括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事业单位等)。
用户在此保证所填写的用户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的陈述。
用户同意此数据库条款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条:服务项目
1-1用户租用扬风互联数据库建立独立WEB站点或进行INTERNET的应用开发和服务,并接受相关技术及网络支持服务。
第二条 费用与支付
2-1扬风互联服务费用以官网(http://www.2014idc.cn)公布价格为准,其涉及的金额一律以人民币元为结算单位。
2-2 扬风互联数据库采用预付费方式,您可通过您的扬风互联账户直接在线付款购买,也可通过对公账户向扬风互联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服务费。
2-3在接受本服务的同时,用户须已按照扬风互联现时有效的数据库价格体系支付所有费用,扬风互联的数据库价格体系中的每一套方案都是独立且不可变更的。
2-4服务期满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用户应在服务期满前一个月内支付续费款项,以使服务得以继续进行。如续费时扬风互联对产品体系、名称或价格进行调整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产品体系、名称或价格履行。
2-5扬风互联保留在用户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用户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的权利。
2-6用户完全理解扬风互联价格体系中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均为扬风互联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更新及维护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
第三条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3-1 用户可通过数据库名和密码,自行管理所开设的数据库。
3-2 用户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不得做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用户对其经营行为和发布的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给扬风互联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3-3、用户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①. 利用扬风互联提供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散布大量不受欢迎的电子邮件、广告等。
②. 使用依据本协议租赁的数据库进行转租。
③. 运行影响数据库服务器或者扬风互联服务器正常工作的程序、进程等。
④. 超出用户提交数据服务申请时定制的服务规格的行为,以及国家相关法规禁止的行为。
⑤. 配置运行与WEB服务器无关的程序或进程,导致大量占用服务器内存、CPU资源。
⑥. 进行与在线定制的服务程序无关的程序开发和编译工作或其他行为。
⑦. 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扬风互联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或利用扬风互联系统漏洞、安全漏洞任意使用扬风互联服务资源或进行影响扬风互联系统安全的行为。
3-4、用户保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完全责任,如提供虚假资料对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3-5、用户应提交执行本服务条款的联系人和管理扬风互联网络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用户方以上人员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用户承担。
3-6、用户需要获得扬风互联帮助时,用户须提供详尽的注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传真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个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扬风互联因资料不详不能确认用户身份及其帐号时,不能够提供相应的帮助,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用户承担。
3-7、用户对使用扬风互联数据库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任,与扬风互联没有任何关系,扬风互联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3-8、用户需对其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数据、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用户方人员(包括已经离开人员)维护或保密不善致使相关信息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用户帐号和密码进行各种操作而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3-9、用户应对服务器上的属于用户的各种数据及信息进行必要的备份,并对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
3-10、用户承认扬风互联向用户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扬风互联所有,用户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用户有义务维护所租用数据库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因用户维护或保密不善致使相关信息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用户帐号和密码进行各种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负责。
3-12、用户应依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合同到期后,用户应及时为数据库续费。由于用户未及时续交服务费致使服务终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户承担。(续费标准以合同到期后扬风互联网站届时的服务价格为准)
3-13、用户应网站建立后根据用户网站的性质向用户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相关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扬风互联没有义务审查用户是否具有该认可或批准,同时扬风互联也没有为客户备案和代办ICP经营许可证的义务,未及时办理该等手续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与扬风互联无关。
第四条、扬风互联的权利与义务
4-1扬风互联向用户提供数据库租用的服务;
4-2扬风互联保证用户数据库的正常运行(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并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日常维护服务;
4-3扬风互联拥有数据库在服务器的所有权,扬风互联拥有向用户提供的任何技术支持、服务所包含的资料、信息、数据等的知识产权。
4-4在用户出现违反用户义务3-2、3-3的情况时,扬风互联有权终止用户数据库的运行,用户已支付的租用费用不予退还,用户违反该义务给扬风互联及扬风互联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5对于用户因自行安装的软件和操作引发的故障、问题或因用户网站发布信息内容所产生的纠纷和不良影响,扬风互联不承担任何责任。
4-6扬风互联发现用户使用所租用的数据库空间进行违法活动或有关主管部门向扬风互联下达涉及用户所租用数据库服务的禁令或类似要求,扬风互联有权立即停止向用户提供数据库相关服务,在用户纠正或主管部门解除禁令后再行恢复服务,扬风互联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4-7扬风互联依照用户在线提交的数据库服务申请中定制的服务规格提供相应服务,对用户超出定制的服务规格使用扬风互联资源的行为,扬风互联有权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包括但不限于关闭用户帐号、删除有关目录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用户自行负责。
4-8在用户正常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情况下,扬风互联确保用户的数据库在线正常运行,因不可抗力、机房工程建设、网络割接、网络升级或其它非扬风互联原因造成的意外事件引起的宕机、网络中断等情形,但扬风互联不承担责任。
4-9扬风互联可以帮助用户进行日常的数据备份,但不保证完全备份用户网站上的数据,用户应自行备份其网站上的相关数据,用户充分认识到对用户网站数据的备份并非扬风互联的义务,扬风互联亦不对用户的数据备份工作承担任何责任。
4-10扬风互联保留随时依市场情况调整价格标准的权利,已经履行的合同按照原价履行,扬风互联在价格上一旦有变动,将会在扬风互联网站上有关页面上通知。
4-11扬风互联保留监督用户网页内容的权利,如果用户发布的信息违反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或损害扬风互联声誉,或不按时交纳费用,扬风互联有权关闭用户的数据库服务,直至用户改正为止,如触犯国家有关法规,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条 期限
5-1服务有效期自扬风互联收到用户款项之日起(而非自用户开始使用之日起)计算,并以款项数额为依据确认服务期限。鉴于用户申请数据库后,扬风互联将为用户预留空间以备随时开通,用户承认其办理网站经营许可证/网站备案的相关期间将包含在用户购买的服务期之内。
5-2 发生下列情形服务期限则按照以下情况计算:
5-2-1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
5-2-2 用户严重违反本服务条款,扬风互联提前终止服务;
5-2-3 用户在服务期限内将其数据转移到非扬风互联所有或者所使用的服务器上的;
5-2-4 服务条款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
第六条 服务终止及责任承担
6-1如果用户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在本服务有效期结束后,服务即告终止。过期30日后,若用户依然没有续费,扬风互联将有权删除用户使用帐号内的所有文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用户自行负责。
扬风互联不承诺过期后相关数据一定可以得到保存和备份,若有重要数据,请在主机到期前下载备份。
6-2发生下列情形,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6-2-1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的;
6-2-2用户违反本服务条款,扬风互联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并不退还用户已经支付的费用;
6-2-3用户可以单方提出提前终止服务的要求,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扬风互联,此时用户已交纳的费用不再返还。用户擅自终止本服务条款给扬风互联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承担。
6-3用户理解,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由以下原因导致的服务不可用,相应服务不可用时间不属于服务不可用的计算范畴和扬风互联的赔偿范畴,扬风互联无须向您承担责任:
6-3-1 扬风互联预先通知的进行系统维护,如割接、升级、模拟故障演练等计划内停机时间。
6-3-2 任何扬风互联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6-3-3 扬风互联以外第三方引起的,例如遭受黑客攻击、或您第三方供应商疏忽导致的不可用。
6-3-4 数据库在超高性能压力下的响应变缓、系统假死、实例资源(即 CPU 或内存或 IOPS)超限、日志重放(即 redo 或 recovery)操作过程中所消耗的时间。
6-3-5 数据库实例因欠费、密码错误、安全组配置不当、网络类型不同、磁盘超用所引起的连接或读写失败。
6-3-6 您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6-3-7 您的疏忽导致的误操作或由您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例如,用户主动重启、发起迁移等操作。
6-3-8 您未遵循扬风互联产品使用文档或使用建议引起的。
6-3-9 非扬风互联原因造成的服务不可用或服务不达标的情况。
6-3-10 属于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协议、相关规则或扬风互联单独发布的相关规则、说明等中所述的扬风互联可以免责、免除赔偿责任等的情况。
6-3-11 因网络互联互通问题,引起的包含但不限于:部分地区访问正常、部分地区无法连接的情况;
6-3-12 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
6-4 因线路故障或系统故障造成用户网站无法访问(计划中断除外),扬风互联应相应延长对客户的服务期限,若一日内故障持续半小时以上者,扬风互联将延长一日的服务期作为对客户的赔偿,但不满半小时部分,不予延长。由于扬风互联原因给客户造成其他损失的,扬风互联的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客户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如果扬风互联及其服务器连续72小时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用户可以终止接受服务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非扬风互联控制之内的原因引起的除外。赔偿总额以该型号数据库年基本费用的总额为上限。
6-5如果用户在数据库的应用给服务器带来异常大的负荷,以致影响该网站所在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或者影响其他用户的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3-3所述的大量占用扬风互联服务器内存、CPU资源的行为),扬风互联有权暂停用户的租用的数据库使用,终止服务且余款不予退还。
6-6因用户网站发布的内容存在未备案、不合法、不合规或侵权(以司法机关或国家有关管理机关的判定为准)而导致扬风互联对外承担责任的,用户应负责解决,并赔偿扬风互联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否则扬风互联有权对客户的网站进行关闭、扣留数据等方式进行处理。同时扬风互联有权直接终止本条款,已收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6-7扬风互联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延误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同时,扬风互联对通过用户间接接受扬风互联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因本数据库服务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7-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扬风互联主要经营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8-2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有关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服务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9-2本数据库服务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9-3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和技术秘密、源代码、数据库等)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9-4 您理解并认可,为技术升级、服务体系升级、或因经营策略调整或配合国家重大技术、法规政策等变化,扬风互联不保证永久的提供某种服务,并有权变更所提供服务的形式、规格或其他方面(如服务的价格和计费模式),在终止该种服务或进行此种变更前,扬风互联将尽最大努力且提前以网站公告、站内信、邮件或短信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事先通知。
9-5因扬风互联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用户同意扬风互联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扬风互联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9-6本数据库服务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扬风互联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此为准。
9-7扬风互联在相关页面上对于数据库服务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申请表格等是本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用户在此再次确认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数据库服务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数据库申请程序,接受上述条款的约束。